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部令第24号),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年度环境信息时,应当披露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环境信息,徐州天安化工有限公司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办法依法进行环境信息披露。
现将《徐州天安化工有限公司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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