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验收组审议,江苏九为新材料有限公司验收组对江苏九为新材料有限公司新材料及金属结构制造项目(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出合格决定。为保证此次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拟验收意见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魏坤
联系电话:15305222394
通讯地址:徐州市邳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项目环境验收报告表、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及签到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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