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验收组审议,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恩华现代医药物流及冷链配送体系项目(一期)(废水、废气、噪声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出合格决定。为保证此次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拟验收意见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12月19日-2019年12月1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杜秋辰
联系电话:15152519229
通讯地址:徐州市新城区物流产业园XC03-07-02地块侧
项目环境验收报告表及项目(废气、废水、噪声部分)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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