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验收组审议,盐城大丰竹港塑业有限公司塑料粒子、改性塑料粒子及塑料制品加工项目(一期年产1000吨塑料粒子、改性塑料粒子)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做出合格决定,为保证此次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拟验收意见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8日-2019年11月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林斌锋
联系电话:13362692190
通信地址:盐城市大丰区草庙镇竹林路南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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