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相关规定,现将江苏协鑫硅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江苏协鑫硅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山路88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夏根军
(二)项目概况及简介
江苏协鑫硅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协鑫公司)成立于2008年10月,注册资本294965万元人民币,公司位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山路88号,股东为香港协鑫光伏电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25%)和保利协鑫(苏州)新能源有限公司(75%),是一家专业从事太阳能级及电子级多晶硅片、单晶硅片、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等光伏研究、生产、销售的企业。2013年12月被国家工信部列入第一批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全厂现状产能:多晶铸锭7.78万吨/年,多晶硅片13亿片/年,副产品6%氢氟酸178.2 t/a、8%混酸457.8 t/a,其中副产品全部回用不外售。
(三)现场调查、检测等情况
现场调查人员 |
刘宜若 |
调查时间 |
3.06 |
采样及检测人员 |
/ |
采样时间 |
/ |
陪同人 |
夏根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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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用人单位存在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石墨粉尘、矽尘、高温、噪声。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在实际生产时,该用人单位应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加强对生产设备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检查和维修保养,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继续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整改和完善,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持续保持低水平,并能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以确保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得到进一步有效控制。
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过程中,遵循了国家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要求,拟采用较为可行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建设单位若能够将本报告补充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逐一落实到施工生产中,将能有效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险性,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该用人单位单位根据《预评价报告书》中相关补充措施在后续工作中进行完善。
(六)专家组评审意见
评审结论:修改完善后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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