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相关规定,现将光大环保固废处置(新沂)有限公司新沂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二期改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光大环保固废处置(新沂)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新沂市新安街道孔圩村金银大道2组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春光
(二)项目概况及简介
项目名称 |
新沂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二期改扩建项目 |
项目性质 |
扩建 |
总 投 资 |
28400万元 |
占地面积 |
28127m2 |
建设单位 |
光大环保固废处置(新沂)有限公司 |
拟建地点 |
新沂市新安街道孔圩村金银大道2组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新增一条3万吨/年焚烧线,配套建设贮存设备暂存库及预处理车间 |
(三)现场调查、检测等情况
现场调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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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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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及检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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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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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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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项目在危废物处理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化学毒物:危废物原料、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氮)、氯化氢、氟化氢、二氧化硫、硫化物、重金属(如铅、汞、镉、铬等)、二噁英、尿素、柴油、二氧化氯、氢氧化钠、氨、硫化氢、硫酸、亚硫酸钠、碳酸钠、盐酸、臭气(主要成分包括氨、硫化氢等)等;生产性粉尘(活性炭粉尘、重金属粉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锰及其化合物;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紫外线)。
危废原料包含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有机磷、有机锡、氨基甲酸酯类、酚类(酚、五氯酚及其钠盐、对氨基酚、二氯酚、甲酚、硝基苯酚、二硝基苯酚、氨基苯酚、对苯二酚、硝基苯甲酚、苦味酸)、汽油、柴油、煤焦油、沥青、苯、甲苯、二甲苯、邻苯二甲酸脂类、石蜡烟、醚类(二苯醚、二氯乙醚、氯甲醚、乙醚)、卤化合物(二氯乙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氯苯、溴苯、二氯乙烯、四氯乙烯、三氯乙烷、二氯二氟甲烷、二氯甲烷、氯仿、三氯氟甲烷、四氯乙烷、溴乙烷、氯乙酸、苄基氯、苄基溴、溴甲烷、氟乙酰胺、二溴氯丙烷)等。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 [2003]142号)列明的物质种类,该项目涉及的高毒物质包括重金属毒物(如铅、汞、镉、铬等)、苯、氟化氢、甲醛、硫化氢、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氮)、氨、丙烯腈、硝基苯。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通过对职业病危害和职业卫生管理的综合分析,可以认为,拟建项目在可行性研究过程中,遵循了国家有关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若再按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建议,补充采取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加强工人的个人防护,健全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不断提高内部监管水平,并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则能把出现的职业病危害控制在最低限度。因此,在职业卫生方面,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专家组评审意见
评审结论:整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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