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验收组审议,徐州市张场米业有限公司验收组对徐州市张场米业有限公司新增10万吨优质大米加工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出合格决定。为保证此次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拟验收意见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5日-2020年11月1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恒雨
联系电话:13952146156
通讯地址:徐州市贾汪区塔山镇张场村东
项目环境验收报告表、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及签到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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