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海丰交通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挂车车厢生产项目
(废水、废气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验收组审议,江苏海丰交通设备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组对江苏海丰交通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挂车车厢生产项目(废气、废水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出合格决定。为保证此次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拟验收意见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8月14日-2018年9月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温亚东
联系电话:18105218666
通讯地址:江苏省丰县欢口镇工业园区
项目环境验收报告表及项目(废气、废水部分)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见附件
上一条:关于徐州协鑫太阳能材料有限公司注凝坩埚技改项目 (废水、废气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徐州协鑫环保能源有限公司SNCR 脱硝氨水储罐 及附属设备、CLR 厌氧反应器及附属设备项目 (废水、废气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