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验收组审议,徐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验收组对徐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徐州市骆马湖水源地及第二地面水厂(徐庄水厂)二期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出合格决定。为保证此次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拟验收意见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7月6日-2022年8月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宗厂长
联系电话:15152526161
通讯地址: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地面水厂(徐庄水厂)厂区内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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