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验收组审议,盐城市大丰区隆辰磨料磨具厂验收组对盐城市大丰区隆辰磨料磨具厂磨料回收再利用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出合格决定。为保证此次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拟验收意见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08月21日-2019年09月1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成
联系电话:13905112119
通讯地址:盐城市大丰区三龙镇前进村
项目环境验收报告及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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